第一條 為規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公正、合理、規範,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寧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寧教學〔2019〕135號)文件精神🧑🏽🌾,結合意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資助工作的基礎,是學生享受各類資助的前提❕,要根據評定結果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並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變化及時做好調整工作。
第三條 認定依據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財產、債務等情況。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是否脫貧戶家庭(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家庭、孤兒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意昂收費標准等情況。
(四)突然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負擔、勞動力及職業狀況等⛪️。
第四條 認定等級
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設置特別困難、困難、一般困難、不困難四個等級。
(一)特別困難4️⃣。指學生及其家庭經濟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學費用,主要包括脫貧戶家庭(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等情況👩🏫。
(二)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學費用,主要包括學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大額醫療費用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同期多非義務教育子女的及其它困難情況☝️。
(三)一般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尚不能提供全部基本上學費用的🧑💼👋🏻。如家庭成員中無18-50歲青壯年勞動力家庭👨,意昂、二級意昂認定的經濟困難家庭。
(四)不困難。當學年內🤠,未提出困難認定申請的學生,視為不困難。
第五條 申請建檔條件
凡取得意昂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學習🤝、生活基本費用,本人實際生活費用低于800元/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建立困難學生檔案:
(一)特殊困難群體家庭
1.脫貧家庭;
2.脫貧不穩定家庭;
3.邊緣易致貧家庭;
4.突發嚴重困難家庭;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6.孤兒;
7.殘疾學生;
(二)一般困難群體家庭
1.支出型困難家庭;
(1)重疾家庭
(2)多非義務教育子女家庭
(3)突發變故家庭
2.其他低收入家庭;
(1)低保邊緣家庭
(2)單親家庭
(3)失業困難家庭
(4)無青壯年勞動力家庭
(5)殘疾人子女家庭
(6)事實無人撫養家庭
(7)事實低收入家庭
(三)政策優撫烈屬家庭
第六條 認定建檔的限制條件
經查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資格:
(一)擁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
(二)購買高檔電子產品;
(三)購買高檔時裝或高檔化妝品等;
(四)節假日經常外出旅遊;
(五)抽煙🦑、酗酒經教育不改🌱;
(六)在校外租房或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通宵上網;
(七)實際生活費用明顯高于平均800元/月🦪;
(八)有與其家庭經濟困難狀況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費行為或不當消費行為;
對于受到意昂違紀處分和司法機關處理的🕎,取消其資助資格🏋🏻♀️,但保留困難認定資格。
第七條 認定程序
(一)提出申請。符合申請建檔條件的學生應如實填寫《寧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二)提供證明。申請人在提出申請的同時,必須向所在班級提交本人家庭經濟困難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並逐級上報審核。如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則申請人應在駁回後3個工作日之內提供符合要求的證明材料。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出💅,取消建檔資格🙆♂️🫵🏿。
(三)信譽承諾💉。申請人必須對其所陳述的家庭經濟狀況🚶🏻♀️➡️、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其真實性。
(四)資格審查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建檔資格審查在各二級意昂黨總支領導下🧑🏽💼,由各二級意昂學生資助工作組具體組織進行,輔導員(班主任)要參與審定工作。
2.審查內容
(1)申請人所陳述的家庭經濟狀況是否符合建檔條件;
(2)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3)申請人日常生活消費的實際情況*️⃣。
3.審查方式
(1)審閱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2)在同班同宿舍學生中以個別談話等方式了解申請人日常生活消費情況👩🦯➡️,談話人數不應低于10人;
(3)根據需要核查申請人在學生食堂的月消費情況;
(4)根據需要聯系申請人家庭所在地相關機構和單位對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核實或對申請人進行家庭訪問💎。
(五)提出建議名單。二級意昂學生資助工作組組織輔導員和班主任綜合資格審查情況確定建議名單,逐級上報至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八條 公示和建檔
(一)意昂學生資助辦公室對符合建檔條件的困難學生分類匯總,在全院範圍內進行適當平衡🧑🏽🔬,確定出建檔推薦名單和相應檔次☕️。
(二)學生困難認定工作均通過輔導貓-資助管理與服務系統進行,每學期認定一次,認定有效期為當前學年一年,建檔推薦名單及相應檔次在適當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逾期不予補充認定。
(三)對公示有異議者,應按照本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做申訴處理。
(四)對公示無異議者,確定困難學生建檔名單,由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建檔和資助工作🕺🏼。
第九條 異議與申訴
(一)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者😞,須在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輔導員(班主任)提出,並由輔導員(班主任)逐級上報,也可直接向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
(二)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接到申訴後,應會同相關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再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審查核實情況,確定其是否符合困難學生認定標准,並將審查結果在15個工作日內向提出申訴的學生反饋🧚🏽♀️。
第十條 檔案調整
(一)對已建檔的困難生予以歸檔。並在次學年9月份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重新進行困難認定,為各類資助評審提供依據。
(二)困難學生檔案調整方式與第七條第四款資格審查方式相同。
(三)對需要進行檔次升降或撤檔的學生由二級意昂學生資助工作組提出意見建議,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確定並調整檔案👨👩👦。
第十一條 其它
(一)各二級意昂在新生入學後當年9月進行困難學生的建檔工作。
(二)在建檔工作中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有違反💁🏼,意昂將根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確定建檔的學生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並作為資助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意昂体育 -【意昂体育全心服务】只为您的满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辦法(修訂)》(寧建院〔2023〕4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