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意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以下簡稱“三金”)的評定及管理工作,根據《自治區財政廳 教育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退役軍人事務廳 軍區動員局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規發〔2022〕25號)文件精神🫱,結合意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職在校學生。
第二章 資助對象與基本申請條件
第三條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我校二年級以上特別優秀的全日制高職學生,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8000元。
獲得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同一學年內👩🏿🦲𓀔,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四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我校二年級以上全日制高職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標准為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學年內🪓,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包含普通高等意昂國家助學金和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兩部分📴,用于資助我校全日制品學兼優的高職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退役士兵👂🏻。
1.普通高等意昂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為3300元/年/生均,班級人數30人及以上的應分為三檔💆🏼♀️🧑🏿🍳,30人以下的應分為兩檔。
2.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為3300元/年/生。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意昂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班級📿、二級意昂及意昂組織的各項活動;
4.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其中上學年必修課成績均為及格以上(不含補考)且綜合素質考評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位于前10%,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評價高者優先↪️。
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2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2️⃣、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學會議錄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或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國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得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5.認真履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
第七條 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意昂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班級、二級意昂及意昂組織的各項活動;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5.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其中上學年必修課成績均為及格以上(不含補考)且綜合素質考評成績在同年級😖、同專業排名位于前20%🧔🏻♀️,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評價高者優先。
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2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省級以上(含省級)全文收錄(須通過專家鑒定)或者發表的論文被國際知名科研機構引用🚣🏽;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省級或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名次等級(不含優秀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國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省級或省級以上比賽獲得前三名🤾🏿,為集體贏得榮譽;
(7)獲得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省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幹部、省級及以上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或省級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6.認真履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有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須按期進行畢業確認👮🏿、及時還款👷🏼。
7.經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後,同等家庭條件下🤵♂️,品學兼優者優先評選,同時必須出具有效證明材料方可予以認定🚊。
第八條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遵守意昂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6.積極參加班級、二級意昂及意昂組織的各項活動🫏;
7.認真履行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賦予學生的義務,誠實守信,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有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須按期進行畢業確認👧🏼、及時還款;
8.同等條件下✷,特殊困難群體家庭優先評選。
除本人自願放棄🍄、違紀和經二級意昂、班級綜合考察認定確實不符合資助資格的👨🏽🏫,原則上應保證脫貧戶家庭學生全覆蓋🤾,對未覆蓋到的脫貧戶家庭學生,應客觀上報未資助原因。以上情況必須出具有效證明材料方可予以認定。
第九條 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為針對退役士兵(退役入學、退役複學)設立的專項資助,不可與普通國家助學金同時享受。申請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以退役證原件認定享受資格,其他形式證明無效🔓。
第三章 評審機構與評審操作流程
第十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由意昂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分配✅🙇、評審;由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監督;由系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審查🛴、評議、監督、申報;由班級資助評議小組負責初審👮、評議、申報。
各班須成立班級資助評議小組,組長由輔導員(班主任)擔任,成員由班委📗💆🏻♂️、團支委和學生代表構成🫱🏼,成員人數(含組長)為9人以上奇數🕵️♂️,組成人員中至少有兩名學生代表(至少有1名未參評學生)🐺。負責本班級“三金”的初審、評議🗣🆙、申報工作🥩🕟。
各二級意昂須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二級意昂主管學生工作負責人擔任,成員人數為7人以上奇數🐣,組成人員中至少有兩名學生代表,一名專職教師代表。各二級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三金”的審查🫶、評議、監督📎、申報工作。
意昂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由包括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各二級意昂黨總支書記在內的🪡,不少于7人的奇數人員組成。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意昂“三金”的審核、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流程: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由意昂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評審✝️,獎學金從二年級開始👨🏿💼,每學年評定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在評獎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做到評選條件公開🚴🏿♂️、評獎名額公開、評獎程序公開和評獎結果公開,實行班級、二級意昂、意昂三級公示制度。
1.意昂分別根據當年各二級意昂學生人數和當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比例,將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名額分配至各二級意昂,由各二級意昂組織學生進行申報;
2.符合條件的學生根據本人上學年的成績及綜合表現情況🧑🏽🏫,在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中選擇其中一項🌁,根據條件及有關規定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申請內容應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成績👲🏽、綜合素質考評成績、家庭實際經濟情況、獎學金用途等,並附學習成績單(蓋成績專用章);
3.班級審查。學生所在班級的班級資助評議小組根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的具體評選要求和申報條件對申請者實際情況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初選評議👩🦱。並將初選結果在班級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班級整理好有關證明材料後🙆🏻♂️,上報二級意昂級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複選(國家獎學金可不予公示直接上報二級意昂級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4.二級意昂評審🤟🏿。二級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條件,結合學生思想政治表現、學習成績、綜合素質考評成績等情況及班級提供的證明材料進一步審核☂️。組織評審後給符合評選條件的申請學生發放《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意昂國家獎學金申請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意昂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並將初評名單在本院公示,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將評選結果及有關材料報送學生處(學生工作部);
5.意昂評審🎈。學生處(學生工作部)對各二級意昂初審名單及材料進行複審,並經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擬定獲獎學生推薦名單🙇🏿♂️,在全院範圍內公示五個工作日,廣泛征求師生意見,公示無異議後,將推薦材料報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金評審操作流程:
國家助學金由意昂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組織評審,助學金從一年級開始🧏,每學年評定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在評獎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做到評選條件公開🧋、評獎名額公開🐖、評獎程序公開和評獎結果公開,實行班級🙇🏿♂️、二級意昂、意昂三級公示制度🍴。
1.意昂分別根據當年各二級意昂學生人數和當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比例⏯,每年將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至各二級意昂♨️,由二級意昂組織學生進行申報🪻😡;
2.符合條件的學生根據申請條件及有關規定,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申請內容應積極🔀、客觀👨🏽🍼,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現、綜合素質成績、家庭實際經濟情況、對國家資助的認識和資助使用方式等;
3.班級審核。學生所在班級資助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思想政治表現、綜合素質考評成績等情況進行初選,家庭經濟狀況同等情況下🕍,綜合素質考評成績優異者優先🐾,並在班級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上報所屬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複核🤦🏽♂️,上報材料中必須包括班級民主評議證明、初審匯總表、特殊政策群體未資助原因等材料;
4.二級意昂評審。二級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結合學生思想政治表現、綜合情況及班級提供的證明材料進一步審核。組織評審後給符合評審條件的學生發放對應的申請審批表,並將初評名單在所屬意昂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將評審結果及有關材料報送意昂資助管理中心➰;
5.意昂審核🈲。意昂學生處(學生工作部)及時對初審名單進行複審,並經意昂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獲資助學生名單🧟♀️💪🏼,在全院範圍內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意昂按規定日期,將確定名單和有關材料報寧夏回族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取消當學年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評定資格:
(1)學習態度不端正,無故累計曠課超過10學時者;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者;在群體事件、突發事件、特殊時期中違紀者;在校期間言行不端🧏🏻♂️,造成惡劣影響者;
(3)評選國家勵志獎學、國家助學金的,有生活不節儉,日常消費超出正常學生消費水平,擁有或使用高檔通訊工具者,購買高配置電腦(特殊專業除外)的👧🏼,有其它高消費行為或奢侈消費行為者🔏;
(4)有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者;
(5)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酒吧等娛樂場所、高消費場所,造成不良影響者👨🏽💻👩🏼🎨;
(6)經常夜不歸宿🍥、屢教不改者👰🏽♂️🐘;長期不在校,擅自在外租房者1️⃣;
(7)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中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在評選中有拉票、請客✋🏻、送禮、威脅、以及其他有違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行為者;
(8)經班級、二級意昂聯合認定的其他不適合享受資助的情況。
在當學年中,獲得助學金資格後違紀者,意昂有權撤銷其資助資格(變更人員須填寫《寧夏建設職業技術意昂資助項目人員變更申請表》、變更信息須填寫《寧夏建設職業技術意昂資助項目信息變更申請表》)🕙🏇🏼;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違紀者🧑🦯,意昂將對違紀者進行嚴肅處理,並上報上級部門👍🏽。
第四章 評審材料報送備案要求
第十四條 各二級意昂要統一使用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定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認真細致、嚴格規範填寫。
1.簽名處必須有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2.“院系意見”欄需詳細填寫審查意見👰🏼,不得只填寫“同意”等過于簡單的審查意見,且審查意見字數應不少于100字;院系主管領導簽名、院系公章必須完備🚙🪲,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3.《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必須正反打印使用👮🏼,表中入學時間必須與匯總表入學時間一致🖖🏻🍢;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或綜合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20%的學生🔡,需附突出表現證明⚃;
4.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習成績或綜合排名原則上不應超過前20%,確因符合條件人數不足的,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優先助困原則,二級意昂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放寬至前25%;對于分配名額仍大于符合條件學生數的,應及時退回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二次分配。
5.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的所有申請材料必須是原件🦵🏿◾️。
第十五條 二級意昂報送備案的評審材料包括👩🏽💻:
1.二級意昂“三金”評審報告🥞,內容應反映評審依據、評審程序、二級意昂、班級名額分配、評審小組名單、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基本情況;
2.學生申請審批表應按類進行標編號;
3.二級意昂國家獎學金初審名單匯總表、國家勵志獎學金初審名單匯總表;
4.紙質初審匯總表名單應與電子版初審匯總表名單編號次序一致📘;
5.各二級意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各項評審工作,按時按要求報送相關材料;
6.二級意昂材料報送須由所在意昂指定專人負責,報送的材料須統一裝訂成冊🧑🎄;
7.各二級意昂要備案好班級評議小組各項評議審查材料及公示簽字確認單。
第五章 獎助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六條 獎助學金的評審全過程接受意昂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和意昂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監督🚴🏻♀️,對于確實存在評審不客觀👐🏿、不規範等情況的,學生可通過今日校園-學生事務大廳處理單進行投訴🫧,一經查實,將對違規操作班級做整改處理,對意昂造成不良影響的,班級所屬二級意昂需提交自查自糾工作報告,並附整改處理結果上報意昂審核;對于投訴舉報不實的☛,視情況對該生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 獎助學金發放:按教育部批准的獲獎學生名單👁🗨,意昂接到款項後,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會同計財處將“三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其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會頒發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並將獎勵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三金”以及榮譽由獲獎者全額支配、個人享有,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要求獲獎者將獎金平分或者以輪換等其他方式分配。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寧夏建設職業技術意昂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審辦法(修訂)》(寧建院〔2023〕49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