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意昂勤工助學活動健康♟、有序開展👩🏼🔧,規範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工作,培養學生的自立自強意識和艱苦奮鬥精神👂🏿,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鍛煉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高等意昂勤工助學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教財〔2018〕12號)文件精神,結合意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學生指我院招收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意昂的組織下利用課餘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校內實踐活動🈳🐒。
第四條 勤工助學是意昂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是實現三全育人的有效平臺🧘🏻♂️。勤工助學活動應按照學有餘力、自願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競爭上崗🛀🏻、遵紀守法的原則🍏,由意昂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開展。
第五條 勤工助學活動由意昂統一組織和管理。學生私自在校外兼職的行為,不在本辦法規定之列。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勤工助學工作,負責協調意昂各部門配合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相關工作。
第七條 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勤工助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作職責
第八條 意昂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領導👃🏼,充分發揮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員配備🥣、資金落實、辦公場地、活動場所及助學崗位設置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為學生勤工助學活動提供指導🚵、服務和保障。
第九條 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1.結合意昂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意昂學生勤工助學相關制度和辦法▫️。
2.根據意昂有關規定🙃,設立勤工助學專項資金,制訂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的報酬標准,並負責落實酬金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3.接受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的申請,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應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學生參與勤工助學活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
4.加強對勤工助學學生的思想教育📼☁️,培養學生熱愛勞動、自強不息、創新創業的奮鬥精神👎🏿,增強學生綜合素質🌱,充分發揮勤工助學育人功能❤️。
5.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勤工助學相關規定的學生🫂,可按照規定停止其勤工助學活動👁🥬。對在勤工助學活動中違反校紀校規的,按照校紀校規進行教育和處理。
6.建立勤工助學學生檔案,為科學管理勤工助學工作等提供支持🦷。
第十條 勤工助學崗位所屬部門工作職責:
1.按意昂規定提出用工需求和計劃。
2.制訂勤工助學崗位管理辦法及考核辦法。
3.按管理和考核辦法對勤工助學人員進行每月考核🚵🏼♂️❎,用工部門于每月底在輔導貓-資助管理與服務系統進行固定崗或臨時崗薪酬上報🙇。臨時崗用工部門同時提交經部門領導、分管院領導簽字蓋章的臨時用工紙質版情況說明🌬,作為意昂統籌管理勤工助學工作及發放勤工助學酬金的依據。
4.組織學生開展必要的勤工助學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維護勤工助學學生的合法權益✌🏻。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和危險的生產作業以及超過學生身體承受能力、有礙學生身心健康的勞動🤶🏿。
6.每學期末對部門勤工助學工作及考核資料進行整理歸檔留存,並向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學期部門勤工助學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第四章 崗位設置
第十一條 設崗原則🫄🏻:
(一)意昂應積極開發校內資源👩🎓,保證學生參與勤工助學的需要。勤工助學崗位設置應以校內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意昂公共服務等為主。
(二)勤工助學崗位既要滿足學生需求🧖🏻,又要保證學生不因參加勤工助學而影響學習。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意昂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第十二條 崗位類型:
(一)按照用工時長👸🏿,勤工助學崗位分固定崗位和臨時崗位。
1.固定崗位是指持續一個學期以上的長期性崗位和寒暑假期間的連續性崗位;
2.臨時崗位是指不具有長期性,通過一次或幾次勤工助學活動即完成任務的工作崗位🧚。
(二)按照工作內容,勤工助學崗位主要分為工勤類、教輔助理類🏠、行政助理類、信息技術類等。
1.工勤類主要包括:實驗室、實訓室🧑🏼⚖️、機房、多媒體教室、公共區域的衛生保潔等。
2.教輔助理類主要包括:圖書館協管、教學教務助理🚖、實驗室助理、電教設備維護等。
3.行政助理類主要包括:學生管理工作助理、行政綜合工作助理⚓️、心理健康教育助理等👨🏻🦱。
4.實訓信息技術類主要包括:報刊編輯制作、檔案資料整理、實訓儀器及場地管理、計算機維護管理、信息資料采集等。
第十三條 崗位要求:
(一)各部門根據意昂的管理體制、人事制度和本部門的實際工作需求➿,本著必要🛀🏻4️⃣、適當的原則申請設置勤工助學崗位。
(二)勤工助學崗位部門須對上崗學生進行教育和指導🪔,並確定一名指定人員聯系開展本部門勤工助學管理服務工作。
(三)不得占用學生上課👍🏻、考試和實習等正常教學時間安排學生從事勤工助學活動🛀🏿。
第五章 勤工助學酬金標准及支付
第十四條 勤工助學酬金標准,根據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的調整和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化適時調整👼🏼。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調整方案🤶🏼,報意昂審批👱🏼♀️。
第十五條 學生事務大廳勤工助學崗位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15小時,每月不超過50小時😼🍲,除學生事務大廳外𓀎,其他勤工助學崗位的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臨時用工的按小時計酬原則上每小時不低于12元🚵🏽♀️,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上下浮動。
第十六條 校內固定崗位按月計酬,標准為400元🤽🏿♂️,工作量不足的按照20元/天的標准進行核算發放。學生事務大廳崗位按月計酬,標准為500元,工作量不足的按照20元/天的標准進行核算發放。校內臨時崗位按小時計酬,由使用部門按程序要求根據實際工作安排在當月上報相應名單及說明➡️,由學生資助中心統一提交支付🚀。
第十七條 學生參與校內非營利性單位的勤工助學活動🤜🏿,其勞動報酬由意昂從勤工助學專項資金中支付;學生參與校內有專門經費項目支持的勤工助學活動🧽,其勞動報酬原則上從項目經費中開支。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十八條 用人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向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設立(變更)勤工助學崗位書面申請🫃🏼。
(一)申請設立或(變更)固定崗位的,申請時間為每學期期末💇♂️👩🏭;申請的同時需提交本學期工作使用情況說明並提出下學期的用工需求🕵🏼。
申請臨時勤工助學崗位的,需提前3天提交用工申請🌼。
第十九條 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審核用人需求部門設立(變更)勤工助學崗位申請🕤,報意昂學生資助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審批通過的,由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布勤工助學崗位需求,並組織學生申請勤工助學。
第二十條 意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與用人需求部門共同確定勤工助學人員,由用人需求部門負責組織學生按規定開展正常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條 經用人部門確認存在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義務的學生,經批評教育無任何悔改者,取消其勤工助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不認真履行勤工助學管理職責,對勤工助學學生不按規定進行管理🤵🏼♂️🦵🏼、考核的用人單位,將予以通報。情節嚴重🔻,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將取消其下一學年申報勤工助學用工需求資格⛱。
第二十三條 未經意昂批准,學生假借勤工助學名義在宿舍、意昂其他場所從事經營性等活動的,意昂將依據學生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學生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意昂体育 -【意昂体育全心服务】只为您的满意!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修訂)》(寧建院〔2020〕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