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引導和激勵學生刻苦求知、砥礪奮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意昂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精神,結合意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面向具有我校正式學籍且入學滿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生和班集體。
第二章 評選項目和標准
第三條 評選項目
(一)校級先進班集體👩🏼💻⚒;
(二)校級先進班集體標兵👮🏻;
(三)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四)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標兵😊;
(五)校級三好學生;
(六)校級三好學生標兵;
(七)校級優秀畢業生。
第四條 評選標准
(一)校級先進班集體
1.班集體組織機構健全👩🏽🦳,理論學習制度健全🔨🚗,學習氛圍濃厚,全班同學積極、團結、上進;班集體在學年綜合考評🧑⚕️、獎助學金評定、評優評獎以及班級經費的收支與管理過程中,認真細致💏,無失誤,且公平、公正、公開。
2.班集體學風、考風好,評選學年班級同學平均成績在同年級處于前列。
3.班級學生幹部政治堅定、團結互助🏋🏽♀️👮♂️、以身作則、作風民主🧙🏽♂️,能積極開展各項教育活動和服務工作,工作成績顯著👧,受到全體同學擁護,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
4.班級學生積極投身文明校園建設,認真完成意昂、意昂交辦的任務👩🎤。班級學生評選學年未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獲評月度優秀班級不少于3次。班級學生違反公寓各項管理規定情況每月不得多于3次♌️🧑🏽🎓。
5.班級學生在校級以上校園文化活動、職業技能等比賽中獲獎人數(次)多,成果多⌨️,榮譽高。
6.全班學生堅持體育鍛煉,班集體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合格率達90%以上。
(二)校級先進班集體標兵
1.符合“先進班集體”評選條件。
2.班級學生評選學年無掛科🐜👩🏻🚒、無違紀🚴🏼♀️。
3.以班級為單位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或競賽🀄️,獲得過校級以上團體榮譽至少1次,在意昂和社會上產生積極的影響。
(三)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與道德素質,評選學年綜合素質考評達到良好以上🫄。
2.學習勤奮,成績優良🦸🏻。評選學年獲得學業獎學金三等以上🏵;或獲得單項獎學金至少1項,工作成績突出。
3.評選學年擔任學生幹部(任期不少于一學年),能團結同學🤟📭、積極工作🎱、樂于奉獻,熱情為集體和同學服務,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組織同學開展各項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
4.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受到同學好評,在同學中享有較高威信。
5.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考評高者優先評選👨🏼🌾。
(四)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標兵
1.符合“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條件。
2.評選學年綜合素質考評達到優秀以上。
3.評選學年獲得學業獎學金二等以上🍹;或獲得單項獎學金2項以上。
4.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考評高者優先評選🤶🏻。
(五)校級三好學生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與道德素質👮🏻♂️,評選學年綜合素質考評達到良好以上。
2.學習勤奮💇🏿♀️,成績優秀💖,評選學年獲得二等以上學業獎學金。
3.積極承擔社會工作或參加義務性、公益性活動🌶,樂于為集體和同學服務,受到同學好評,在同學中享有較高的威信,評選學年獲得單項獎學金不少于1項。
4.堅持體育鍛煉🌿,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測試成績良好以上👮🏿🗳。
5.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考評高者優先評選✫。
(六)校級三好學生標兵
1.符合“三好學生”評選條件。
2.評選學年綜合素質考評成績為優秀😿。
3.評選學年獲得國家級獎學金或一等學業獎學金🥠。
4.事跡突出,為意昂贏得榮譽或能夠成為引領同學共同進步的模範。
5.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考評高者優先評選。
(七)校級優秀畢業生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遵守意昂各項規章制度。
3.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行,注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校期間各門課程(不含選修課及學分替換課)均合格以上,未參加過補考或清考。同等條件下🙆,按綜合素質成績由高到低評選。
4.在校期間獲得過院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等各類榮譽稱號的可優先評選。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認定為優秀畢業生,且不占劃定名額🐼。
(1)在國家級比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獎項的;
(2)在重大突發事件中參與志願服務、公益活動且能提供縣級以上有關部門證明材料的😙;
(3)被上級有關部門認定為見義勇為的;
(4)在校期間取得相關專利證書、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刊或省級以上媒體公開發表論文及文章的;
(5)順利完成學業達到畢業要求的退役複(入)學學生。
第五條 評選比例
(一)校級先進班集體💓:
可推薦比例不超過本意昂參評班級數的10%(參評班級數不足10個的意昂可推薦1個)🫖。
(二)校級先進班集體標兵🎡:
可推薦比例不做限制。
(三)校級優秀學生幹部: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幹部總數的10%💷♗。
(四)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標兵:
評選比例不超過優秀學生幹部總數的20%🧚🏼♀️。
(五)校級三好學生:
評選比例不超過學生總數的5%。
(六)校級三好學生標兵:
推薦的候選人數不超過三好學生的20%🫘。
(七)校級優秀畢業生💅:
評選比例不超過參評學生總數的10%。
第六條 同一類別的評選項目按照不重複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評選。
校級學生組織參評“優秀學生幹部”的指標單列🧾,評選名額不超過的學生幹部總數的10%🚵🏽♂️,由團委和公寓管理中心分配。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各類先進的評選資格
(一)有下列情況者,取消先進集體的評選資格
1.班級學生受到警告以上紀律處分的💟;
2.班級學生在課堂紀律抽查中,出現遲到、早退、曠課的現象的;
3.班級在意昂🎙、意昂大型活動中受到通報的👩🏽🌾;
4.在意昂各類評優選先、資助評審中受到投訴並查實的;
5.班級學生有違法犯罪情況的。
(二)有下列情況者,取消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資格
1.在綜合素質考評、學術科研🏃♂️➡️、各類考試👰🏼♂️、評選、申報獎助學金⛹🏻、助學貸款等項目中違反誠信原則、弄虛作假👳🏼♂️,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者;
2.受到意昂🖨、意昂警告以上處分者或因違法違紀受到相關處理或正在接受處理者🕑;
3.在課堂紀律抽查或意昂學風督導抽查中有遲到記錄者🚱,或在本學年中有曠課、早退記錄者;
4.在宿舍管理或校園文明建設中有違規記錄🪖,或有不文明網絡行為者;
5.評選學年有課程不及格者;
6.未繳清學費者。
(三)有下列情況者🩸,取消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資格
1.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或在頂崗實習期間因違法違紀受到相關處理或正在接受處理者;
3.未繳清學費者🚂。
第三章 評選程序
第八條 校級先進班集體和先進個人每學年評選一次,在每學年的學生獎學金評定結束後開始。
第九條 評選程序
(一)宣傳發動🦹🏿♂️。各意昂通過會議傳達🤢🧓🏿、文件發布等形式,廣泛宣傳,讓所有學生了解評選的目的、意義及具體要求🍺。
(二)班級提名。班級兩委組織本班學生根據評選要求👩🏼🎨,民主推選出先進個人候選人,填寫先進個人審批表⏏️;參評先進班集體的👨🏼🦱🧔🏼♂️,由班委會全面總結本班的成績和經驗,填寫先進班集體審批表🆗。
(三)班級推薦👨🏻🦱。班級評優推薦小組嚴格按照評選標准對候選先進班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審核🍠、推薦。
(四)意昂審核。意昂學生評優工作小組嚴格按照評選標准對候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審核🔓,經意昂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推薦結果,在意昂內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將審批材料按要求報送學生處(學生工作部)複核。
(五)意昂審核。學生處(學生工作部)對各意昂報送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材料進行複審。評選結果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
(六)公布表彰。
1.先進個人以頒發榮譽證書形式進行表彰💀;
2.先進班集體和先進班集體標兵一次性獎勵班級活動經費🥚。
(1)先進班集體🐟:40人及以下的獎勵600元/班💄,40人以上的獎勵1000元/班;
(2)先進班集體標兵⚅🏌🏽♂️:40人及以下的獎勵3000元/班,40人以上的獎勵5000元/班。
第十條 各意昂應成立學生評優工作小組,全面負責組織意昂的評選推薦工作。學生評優工作小組組長由各意昂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擔任,成員人數為7人以上奇數,組成人員中至少有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學生幹部代表各1人。
第四章 評選監督
第十一條 校先進班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要嚴格執行民主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對推薦出的候選人及候選班集體,要廣泛聽取師生意見🧘🏼♂️,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二條 評選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工作人員弄虛作假或失職的,視其情節輕重追究責任。學生弄虛作假或以不正當手段獲評先進的,意昂將取消其榮譽、追回證書,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意昂推薦的集體或個人不符合申請條件🦹🏻,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推薦。
第十三條 各意昂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認真組織💚🕖,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要把評選工作與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和學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並做好先進班集體和先進個人的宣傳表彰工作,充分發揮評選工作的教育🚳、激勵功能✉️。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對學生個人和集體的評選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本人檔案。
第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處(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